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地处东海之滨,自公元前222年秦置鄞县以来,在两千多年悠久的历史长河中,这片土地铸就了山水毓秀、人文荟萃的深厚底蕴。改革开放特别是2002年撤县建区以来,鄞州区再度谱写了辉煌篇章,一个实力雄厚、活力勃发、魅力独具的现代化鄞州展现在世人面前。201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鄞州区行政区划,鄞州发展由此掀开了新的历史篇章。2016年鄞州地区生产总值1342.5亿元,财政总收入366.4亿元,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全国前列。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内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技术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刑庭、家事少年审判庭、速裁庭、民一庭、民二庭、金融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实施科、执行裁决科、执行综合科、立案一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二庭、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行政科等23个部门,下设大嵩、姜山、邱隘、东钱湖4个人民法庭。全院现有行政编制215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在编人员243名(其中行政编制196名、事业编制47名)。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38808件,办结36262件(含旧存),一线法官人均办案26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4倍。
近年来,鄞州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抓住“法治鄞州”建设进入新时期、实现新飞跃的历史机遇,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弘扬“公正、务实、创新、清廉、团结”的鄞州法院精神,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服务保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打造阳光司法、创新审判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为质量新鄞州、法治鄞州、平安鄞州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荣获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集体二等功、全省优秀法院、浙江省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省级文明单位、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