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鄞州法院立案执行了刘海明等411名建筑工人与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执行案,涉案工资额高达1902万元。
在执行中该院查明,被执行人在浙江省范围内尚有82件待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达6.87亿元,执行法院涉及杭州、宁波、湖州等地区的15家法院。为了尽可能保障建筑工人工资的合法权益,鄞州法院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多次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调,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宁波XX创城有限公司处的已到期债权、被执行人在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管理处的工人工资支付保函项下的款项,并在此基础上先后与省内相关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沟通,从而制订了第一期款项的分配方案,保障工人工资分配比例达57.81%。经承办人多次与申请执行人代表人及代理人沟通释明,411名建筑工人终于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准确的理解,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了认可,并明确表示对法院上述分配方案无异议,截至4月29日,411名工人已全部收到了该院发放的第一笔执行款,合计1099.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