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忻某于2016年12月向东钱湖法庭起诉被告东钱湖镇前堰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次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尤其是对平整土地的损失。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承办法官动员原告就损失数额申请评估,但因双方对平整土地的厚度争议较大,导致评估被退回,案件陷入僵局。近日,承办法官为尽快处理纠纷,缩减审限,通知双方当事人,邀请案外相关专业人员,冒着35度高温去前堰头村涉案租赁土地现场查看,以便合理确定损失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