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1日在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光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鄞州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8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深化“争创一流法院”活动为抓手,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受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再加上诉讼收费标准下调以及省高院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等原因,我院2008年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历史上首次突破万件大关。全年共收案13743件,较上年增加3794件,同比上升38.13%,结案12467件,同比上升25.53%,未结案1848件,同比上升223.07%。诉讼标的额达11.98亿元。
加强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16件,办结1507件,同比分别上升10.17%和9.20%。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337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33人,占总犯罪人数的9.97%。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其中审结放火、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重大盗窃案件374件,判处犯罪分子580人;审结毒品案件58件,判处犯罪分子72人;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案件51件,判处犯罪分子100人。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28件,判处犯罪分子53人。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8件,判处犯罪分子30人。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决不让犯罪分子获得非法利益,共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56.7万元,收取罚金和没收财产370.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559%和206%。对于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有悔改表现的犯罪人员,按照“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共对符合条件的554名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占判处犯罪总数的23.9%。刑事审判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方式,提高了审判效率,市中院在我院召开了现场交流会,并将我院做法向全市推广。精心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行“圆桌审判”,与区司法局联合,探索法庭教育和判后矫正“无缝对接”的新路子,建立未成年犯“学校帮教”机制,尽量避免重新犯罪,使其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
强化调节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受理民事案件5617件,审结5164件,同比分别上升26.79%和18%。受理商事案件3019件,审结26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81%和59.36%。针对民商事收案持续大幅上升以及保稳定、促发展任务艰巨的严峻形势,我们积极予以应对。一是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建立速裁模式,提高办案效率,5月份在立案庭设立速裁组,以“快速、便民、调解”为重心,对部分简易案件实行快速裁判,成效明显。民商事审判法官、执行干警从5月份,全院干警从8月份开始实行单休日,全力清理未结案。实行院、庭长办案和综合部门人员办案制度,院、庭长共办案6774件,占全部结案的54.33%。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受理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涉企纠纷案件1101件,案件标的额达2.89亿元。我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的审理,明确了“帮企业解困,帮职工维权,帮政府维稳”的工作思路,及时出台了《鄞州法院关于建立维稳定、解危机、保增长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对涉及我区的浙江华健医用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案件向市中院申请指定我院集中管辖。在工作方法上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对于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多采取柔性手段,慎用财产保全措施,通过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法促成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人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做到“蓄水养鱼”。为妥善处理因企业倒闭而引发的民工追薪案件,我院加强与政府部门联系,建立群体性欠薪应急预案机制。通过启动应急预案,已成功处理了854起、涉案标的额达409万元的民工工资案件,确保外来民工顺利返乡,未发生一起因外来民工追讨欠薪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例如,我院在审理宁波市鄞州成裕电器有限公司系列案件中,第一时间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财产遭哄抢,承办法官协调各方关系,帮助该企业收回应收模具款并及时支付了大部分职工工资,妥善化解了危机。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3.19%。进一步完善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配备2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邱隘法庭与五乡工商所共同建立委托调解平台,迅速调处小额消费纠纷,均取得较好效果。
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受理行政案件99件,结案97件,同比分别减少20.80%和23.62%。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59件,同比减少9.4%。行政审判继续强化行政诉讼协调,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尽可能以协调方式妥善化解纠纷,力争取得最佳办案效果,行政诉讼协调率达58.02%。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通过行政首长出庭、联席会议、司法建议、败诉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交流等五项制度强化与行政机关互动,这一经验被省高院向全省推广。在严格依法审查的前提下,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的力度,顺利实施了市、区有关重点项目的拆迁工作。如省、市重点排涝工程甬新河鄞州段水利建设所涉及的11起拆迁案件,拆迁任务重,时间紧,矛盾突出,我院全力以赴,在依法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妥善解决,确保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
完善各项机制,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470件(含上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结3079件,同比分别增加49.37%和32.83%,民商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只占民商事收案总数的27.87%,有效执结率达71.30%,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我院积极落实中央政法委要求,先后开展了“春季集中执行”和“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两个专项活动,对八大类执行难案进行集中清理,共执结各类案件317件,其中包括25件信访难案,执结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阶段性胜利。为健全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机制,我院强化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在区公安分局的大力支持下,一年来,共查找到30余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顺利执结28起案件。我院这一做法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执行机制改革与创新论坛上作了经验介绍,《法制日报》和《人民法院报》作了专题报道。
二、以法院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将争创一流活动向纵深推进
2008年是我院争创活动进一步深化的关键之年。为此,我院在工作中突出了“三个注重”,打造法院文化品牌,扩大法院的影响力。
注重创建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举办法官论坛和专家讲座,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等6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座。与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开展合作共建,每年输送法官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干警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目前,全院在编干警中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上升到87%,24%的干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或就读法律硕士学位。
注重开展精品化调研。我院通过定指标、多激励的调研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法院调研工作品牌。全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其中有6篇案例在《人民司法》上发表,3篇案例入选省高院《案例指导》。张光宏院长20多万字的博士论文《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研究》经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民二庭副庭长徐力英撰写的论文《涉诉信访处理权运行之思考》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宁波市两级法院唯一获奖)。
注重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与市中院共建了设在我院的宁波市两级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展示了法官创作的廉政文学、书画、摄影作品。在法院走廊等处布置警言警句和廉政宣传画,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律格言,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我院制作的《干警廉政手册》和廉政建设电教片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省高院还将该手册和电教片推广到全省各级法院,作为促进干警廉洁自律和公正司法的重要载体。10月31日,最高法院原纪检组组长李玉成亲临我院为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揭牌。11月28日,全国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我院召开,与会的最高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建南以及全国各省高院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对我院廉政文化建设予以高度评价。
三、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2008年,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院党组深刻认识和领会到这次活动的现实意义,迅速将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一法院工作指导思想上来,通过专题学习、集中恳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8月1日,我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培育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满意度”的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7所高校的12名专家学者和我院法官直接对话,共同探讨。通过一系列活动,全体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明确,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等实行分类管理,并建立起覆盖所有部门和人员的考评考核机制。开展审判员“理论调研、法律文书、庭审技能”和书记员“速录、案卷装订、庭审记录”三项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干警专业技能的提高。积极引进、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在全国范围公开选调优秀法官,充实办案力量。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方针,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廉政建设渗透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院、庭长通过接待来访、处理来信、旁听案件、指导办案等方式实施全面动态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诫免谈话制度,注重抓苗头、抓小、抓早。健全纪检信访登记和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对来信来访反映干警在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一查到底,纪检信访量较去年同期下降。
四、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我院在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基础上,继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对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做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案件当天立案率达99%。与公安、工商、民政、劳动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当事人诉讼材料调取制度,方便当事人自行调取证据。对于群体性物业纠纷,实行夜间集中送达,双休日法官进社区主持调解的处理模式,受到当事人一致称赞,省高院齐奇院长对此作了批示。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做好诉讼费缓、减、免、退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一年来,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8.99万元,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达1436万元,当事人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情况在鄞州已得到解决。我院还对59名生活困难并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了79.83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较去年上升52%,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在院长接待日、执行信访接待的基础上,推行法院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制度。全年共处理来信96件次,接待来访284人次,妥善化解了一起中央政法委督办的信访难案。积极参与配合区委、区政府“合力创平安、同心迎奥运”主题活动,对全院涉诉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好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奥运期间维稳工作。全年未发生因裁判不公或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
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认真地做好重要文件报送、重要案件备案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了11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法院、旁听庭审,还召开了全区各乡镇人大负责人、法院廉政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经过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法院工作取得令人可喜的成绩:我院被授予“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在市中院年底对口考核中,总分名列第二,并被市中院推荐报请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姜山法庭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和“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称号。徐力英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二十年突出贡献银奖”。3个部门和3名个人立功受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各项工作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急增,人案矛盾突出,审判人员超负荷工作,心理负担和工作压力大。二是法官司法能力仍需提高。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对基层法官的业务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少数法官的司法能力已不能适应当前法院工作的需要,队伍整体素质仍需提高。三是法院队伍廉政建设任务日益繁重。随着审判、执行权的逐步下放,尤其是省高院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将大标的额案件管辖权下放后,基层法官手中掌握了更多的审判权,而各种干扰、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增多,因此,如何监督和制约审判权正当行使,从而守住司法廉洁底线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对于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予以解决。
2009年是我区在经济、社会形势更为严峻的条件下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鄞州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院按照既定的“争创一流法院”目标,实现全面奋进之年。我院干警将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细节意识。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一个理念,切实增强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必须要深入学习,转变观念,克服片面的“法律至上”观念,纠正“机械执法”的做法,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理念,努力使全体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坚定,公正司法、案结事了、司法为民的职责感和使命感更加明确,并且将“三个至上”理念很好地融入到法院的实际工作中,圆满完成党和宪法、法律赋予的历史使命。
二、注重两个服务,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服务于社会稳定。从建设“平安鄞州”出发,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刑事审判打击职能,针对我区当前刑事犯罪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的现状,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服务于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维护金融安全和推进农村改革的两个司法文件,将服务经济发展作为法院的中心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民间借贷案件频发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等问题,妥善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意图的涉诉企业,要及时查封控制财产。对于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涉诉企业,则应慎用财产保全措施,或者尽量采用“活查封”的形式,帮助企业共度难关、共解难题,保障鄞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打造三大工程,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奋进
打造公正司法工程。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为最大程度地实现公正司法,一方面要加强业务研讨,切实提高审判员的学习调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司法调解能力。完善重大疑难案件研讨机制,慎重审理大标的民商事案件,通过集体的智慧把好案件质量关。另一方面要逐步完善分权制衡、流程管理、质量评查“三位一体”的质效管理模式。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上级部门督查、督办的案件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到位。
打造为民司法工程。高度关注涉案民生,精心审理好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继续落实“三项承诺”,认真梳理司法为民实践中形成的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司法手段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纠纷。大力推进落实公开审判的基本原则,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真正将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打造廉洁司法工程。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五个严禁”的规定,切实规范职务行为,严明职业纪律。院长和班子成员一定要率先垂范,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叫响“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的口号。严格执行来访接待制度,禁止法官私下会见当事人,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举报。继续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认真对待新闻媒体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外监督机制有效衔接的合力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建设“法治鄞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十一五”规划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