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道士下山》近日上映,影片大意是一个生长在山上不谙世事的小道士,被师父赶下山去经历现实社会恩怨、仇杀、生死等人性丑恶之后悟道,并重新回到山上修道的故事。诚然,不经世俗,何以得道;不经诱惑,难言定力。这种人生道理放之四海皆准,在法官与律师身上也同样适用。
当司法改革风雨欲来之时,湖南高院40岁的女法官“解甲归田”做了律师,此新闻引起了社会对于“法官流失”问题的热烈讨论。而近日上海“千万律师”转行做法官的新闻,又让议题发生了反转,原来法官职业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至少在法官与律师职业互易之中,法官总算是胜出了一个回合。
坐在审判台上的法官,虽阅尽了世俗之争,人间冷暖,但不客气地说,仍然可能只是山上闭门修炼的“道士”。许多法官经常在微信朋友圈中晒桌面上成堆的卷宗,晒自己加班加点到灯亮人稀才回家,以显示自己的职业操守。然而,法官在谈“千万律师”转行时,却有那么一丝羡慕嫉妒人家一下子就是三高法官,恨自己辛苦多年生活仍捉襟见肘,恨自己在基层快退休了还只是个科员。
法官可以说“自甘清贫”,实际上可能只是“囊中羞涩”;法官可以说“看淡一切”,实际上可能只是“一无所有”。如果说笔者这样说是看低了法官的道德情操,那么有没有法官因为法院减了千元办案奖而愤愤不平?又有没有法官因为去年端午节发了几个粽子,今年没了而埋怨领导小气?人家“千万律师”肯定就不会这么斤斤计较。从这点上来说,“千万律师”转行做法官,才如“悟出道理重新回到山上修道”的道士。
有人担心“千万律师”都这个身价了,还有可能“潜心修道”吗?别忘了佛祖本是王子出身,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却舍弃一切而出家修行。清贫更不是法官的专利,美国联邦法院的大法官们,个个是腰缠万贯的主儿,大法官布雷耶被称为“股神”,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也拥有不少股权,大法官斯卡里亚还投资房地产赚租金。
无论“上山”还是“下山”,都是正常的人才流动。把视角过于集中于“千万律师”与“千元法官”的比较,并无实际意义。但我们也应当注意法官与律师职业转换中的“上山容易下山难”问题,法官“下山”即便经过重重艰难辞职,还要受“两年内不得代理案件”、“不得代理原所在法院案件”等限制,不管你是多老的法官,都要从实习律师做起。
而律师转行作法官,虽然也要经过考试,但那种考试比起任何一个法官都要参加的“公务员国考”来说,门槛要低得多,并且已经停止多年的“法官等级评定”非但为转行律师开了口子,律师甚至可以直接任命为三高法官,那可是基层法官一辈子都摸不着的“天花板”,法官羡慕嫉妒也自在情理之中了。
畅通法官与律师“下山”与“上山”的路径,才是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必经之路。作为法院领导层的“道长”,首先要有容得下“道士下山”的雅量,他们“下山”并不是“背叛师门”,而是另一种锻炼与悟道。同时,对于“上山”道士也应当一视同仁。